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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借疫生财”!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价格违法案件402起

  • 发布时间:2022-05-18
  •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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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本轮疫情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的价格监管,从快从严从重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截至4月30日,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02件,移送公安部门3件。

   出台12项政策措施“稳价格” 防范不法者“借疫生财”

   3月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连续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监管的通知》《关于稳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提醒告诫函》《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的提示函》《疫情防控期间电商经营活动合规警示》等12个指导性文件,运用巡查检查、提醒告诫、政策指导、重点约谈等多种手段,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管,加强对消费者的提示警示。

   3月下旬,在物资供应、储备、配送等在内的全链条体系受到影响之时,一些商家萌生了浑水摸鱼发疫情财的念头,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把与老百姓生活最为密切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和口罩、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作为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认定的适用范围,明确涨幅认定标准,让“制度”成为约束器,告诫经营者不得借疫情之机获取不当超额利润。

   超一半案件线索来自消费者 快速“诉转案”回应关切

   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整理、甄别违法线索,持续发掘案源。目前查办的402件案件中,有62%来自市民投诉举报,13%来自网络舆情监测、市场巡查等渠道。市市场监管局已发布价格违法典型案例19批次,62起。

   目前,从违法行为类型看,已办理63件哄抬物价类违法案件,不少经营者进销差价率超过100%,最高达到了486.8%。另外,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不按规定标示商品信息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占到八成,还有少数经营者存在通过虚假的、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使消费者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本轮疫情以来,有经营者利用“供港”“有机”等噱头吸引消费者购买所谓“高品质”主副食品、有经营者大幅调高配送费变相哄抬价格……对这些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采取“零容忍”态度,以从重或处以顶格罚款为主,对于个别性质恶劣,社会危害大的价格违法行为,责令经营者停业整顿。

   对于价格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调查核实、组织调解,对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多付价款的,责令其退还消费者多付部分,并依法严查快处。

   监督惠企收费政策措施落地 规范复工经营者价格行为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有越来越多的商户、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市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关注核酸检测、消杀服务等与企业复工复产相关的收费,督促相关机构和服务单位做好明码标价,规范价格行为。对新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措施,特别是涉及特困行业、中小微企业纡困发展的收费政策,加强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继续收取已取消、减免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价格信息共享和沟通联动,更快速地把握市场价格动态,更及时地掌握保供企业和开业商户名单,对逐渐复工复产的经营者加强提醒告诫和现场巡查,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整改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复工复产经营者价格行为,依法查办价格违法案件,更有效地回应民生关切。

  

  

  

  

  


原文链接:https://scjgj.sh.gov.cn/601/20220502/2c9bf2f6807bffe2018082ae50031c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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