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22年清明、五一将至,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疫情防控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廉洁、文明、安全、绿色过节,现就加强“两节”期间作风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担主体责任
各处室、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时间节点、强力正风肃纪,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宣传引导,强化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严防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强化规矩意识,严明纪律要求
清明节期间,局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严禁公车私用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及其他礼品、电子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及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严禁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及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违纪违规行为;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思想认识,严守防控纪律
局属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要求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高度警惕清明期间的疫情反弹风险,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好所在部门、单位疫情防控责任,做好自我防护,强化对各项防控政策和措施的落实。要持续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局属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作风建设,将做好节日期间相关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统筹起来,开展节前廉洁自律教育提醒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部门要坚守职责定位,严肃执纪问责,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敢于“亮剑”,做到令行禁止。局直属机关纪委将会同省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扎实开展节假日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清明、五一假期结束后,请各处室、各单位于2022年4月7日、5月7日将作风纪律执行情况及时报局直属机关纪委。
驻局纪检组举报电话:0971-6320239
局直属机关纪委举报电话:0971-8272569
中共青海市场监督管理局
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