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以来,衡阳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全县经营性既有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目前,共摸排经营店铺40000余户,发现居民自建房用作经营房屋安全隐患5处,责令搬迁2处,责令拆除2处,责令停止经营1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9起。 为确保整治行动如期开展取得实效,该局先后印发了《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县既有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门店商铺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召开党组会和专项工作部署安排会,传达学习上级的指示批示和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并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了相关股室和各监管所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清单,力求排查范围全覆盖。 此次整治主要是摸排经营性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按照“五全一常态”要求对门店商铺店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化品,店内是否有私自搭建阁楼且多人长期住宿,店内未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未定期检测,店内液化气钢瓶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软管破损、老化,店内电器线路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人为堵塞、不畅通等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包定期排查、包安全宣传、包情况上报”等措施,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督责任。(供稿:衡阳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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