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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八新”措施推动联合监管取得新成效

  • 发布时间:2022-06-29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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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以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双联办”)名义公布《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将按照协同监管、随机抽查、结果公开、失信惩戒的要求,对37个领域的市场主体开展年度首批抽查检查。

  为鼓励诚信经营,减轻负担,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影响,省双联办坚持“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和随机抽查、综合监管、透明高效的原则,组织省级各部门精准编制联合计划,建立完善8项措施,推动联合监管取得新成效。一是明确配合部门和配合事项,推动联合监管实现精细化。指导联合抽查事项发起部门主动协调“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配合部门、配合事项、配合处室,明确抽查检查实施主体,推动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更加精准。二是延伸部门协同联动领域,推动联合监管实现常态化。将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征集范围扩大市场监管领域省级各部门,指导引导将更多部门抽查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推动部门联合抽查实现常态化,并向更多领域延伸。三是完善执法检查人员业务专长,推动人员抽取实现随机化。按照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内设机构承担的抽查检查事项,明确执法检查人员专业特长,对应录入在全省统一“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全省统一平台”),并完善执法检查人员联系电话等全部信息,确保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随机匹配、随时联系。四是应用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推进联合监管实现差异化。将实施差异化监管作为鼓励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的基本要求,在全省统一平台完善不同风险企业抽取功能,支持对高风险失信企业大幅增加抽查比例,对低风险守信企业适当减少抽查比例,推动监管“无事不扰”而又“无处不在”。五是细化抽查事项检查指引,推动联合监管实现规范化。编制抽查指引填报表,将抽查事项对应的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法、监管对象应达到的条件以及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等录入全省统一平台,供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完整、准确、规范履职尽责参考使用。六是实施检查前告知,推动联合监管实现透明化。坚持引导规范和依法查处并重,将一次性通知检查对象做好检查前人员到场、材料提交等各项准备工作纳入部门联合检查程序,明确发起部门通知职责和检查对象受检义务,推动抽查检查更加透明。七是健全发现问题处置机制,推动联合监管实现高效化。明确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后续处理信息填报职责,完善全省统一平台发现问题行政处罚结果填报、涉嫌案件部门移送告知、移交刑事司法部门信息录入以及联合惩戒信息推送和反馈功能,推动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协同高效监管。八是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联合监管实现信息化。要求省级各部门要将信息共享作为联合检查基础性工作,纳入联合检查方案,明确信息共享渠道、共享方式、共享内容、时间节点等要求,切实推进联合检查结果共享共用、准确便捷公示。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DCED907C-7938-4115-9C40-8990A95D5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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