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管局按照保障中小型企业款项支付工作有关安排,将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要求大型企业主动公示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督促企业及时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加强企业诚信建设。
为切实推进相关工作,省市场监管局从三个方面强化工作落实。一是系统自动识别,提示企业报告。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抓紧升级企业年报公示系统,在企业填报2021年度年报时,自动识别并提醒大型企业填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二是加强公示监管,倒逼企业清理拖欠。将大型企业公示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纳入年报信息检查内容,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督促大型企业及时清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三是加强联合监管,推动协同共治。按照2022年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的要求,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供的我省大型企业拖欠款项台账信息,对全省大型企业2021年度年报公示内容中逾期未支付款项信息进行了核对。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在2021年度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中,持续将大型企业公示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列入重点检查事项,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的未依法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大型企业,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推动实施联合惩戒,督促大型企业诚信经营,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