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通告(2022年第56号),其中有5批次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是由青海省药检院在承担本年度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的。青海省药检院基于主责主业,发挥技术优势,认真履职尽责,已经具备了较强的检验检测能力水平,在为全省各族人民用妆安全保驾护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省药检院首次同时承担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省级监督抽检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在各项任务下达之初,院党委及早谋划、科学部署,在制定完善本辖区内抽检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对全年抽检任务进行周密部署、系统培训、协调各方,克服疫情防控、点多面广等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序推进了各类化妆品在全省范围内抽样及后续检验、上传信息等工作,并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所有抽检任务。全年共发现不符合规定和问题样品31批次,并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及时报送检验结果、质量分析报告等。
省药检院作为我省化妆品监管技术支撑部门,通过不断提高化妆品检验技术能力,持续开展化妆品检验领域资质扩项,多年来一直承担着全省化妆品各级监督检验工作,切实为全省化妆品质量安全发挥着有效的技术保障和技术支撑作用,是人民群众用妆安全的忠实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