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抓《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政策机遇,将《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综函发〔2022〕181号)提出的“推动更多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项目在贵州落地”措施落地见效,贵州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国试点示范建设。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省知识产权局印发文件,指导各市(州)局将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作为“十四五”时期的重要抓手,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超前谋划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申报创建和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加快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条件保障。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指导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批复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城市贵阳市,以及遵义市、贵阳市白云区、盘州市、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黔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试点县和试点园区,结合各地实际,以政府名义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逐级压实责任,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引领带动全省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大支持力度。省知识产权局对6个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地方,已先期拨付试点示范工作启动经费200万元,并着手修订完善资助办法,从政策、项目、资金等多方面加大对试点示范地区的支持力度,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深入开展。
四是加强指导督促。在为期3年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中,省知识产权局将加强试点示范工作过程管理,实时跟踪试点示范主体工作动态,在全省总结推广试点示范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帮助解决试点示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