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电子商务产品(小家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共抽查22家经销单位38批次小家电产品,经检验,5家经销单位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8%。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1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27-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风扇的特殊要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除25.14)、接地措施、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等项目不合格。
附件:2022年辽宁省电子商务产品(小家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名单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