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核准19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成为湖南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期间首批获准用标企业,标志着我省改革试点工作正式步入实施阶段。 改革试点以来,省局组织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中存在问题和社会需求进行调研,立足本省实际,汲取外省经验,主动创新,优化服务,制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工作推进计划,探索建立便捷、科学、规范、高效、稳定的核准工作机制。2023年1月,省局出台《湖南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规定(试行)》,并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 下一步,省局将持续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工作。完善工作指南,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查能力,进一步提高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审核效率和质量,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打击侵犯地理标志的违法行为,推进地理标志运用和保护,推动湖南地理标志工作高质量发展。(供稿:知识产权运用处 吴廷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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