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为期10个月的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打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大生产源头监管。对辖区内农资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拟定检查清单,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对未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企业同步检查,重点检查产品质量管理责任及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切实从生产源头把控农资产品质量。
加大流通领域监管。以城乡接合部、公路铁路中转站、农资集散地、乡镇农资经销点等为重点区域,以肥料、农膜等农资产品为重点,开展拉网排查,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批次。
加大电商平台监测。组织开展网络交易监测,督促电商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农资销售资质审查、信息公示等要求。对在监测中发现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的,将案件线索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同时及时联系平台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电商平台屏蔽、下架相关信息。
重点查处违法行为。全面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发挥市场监管系统集成效应,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一是查处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等违法行为。二是查处农资产品在商标、外包装标识以及滥用肥料名称等违法行动。三是查处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假冒生产厂名、厂址等质量违法行为。四是查处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五是查处发布农资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农资产品在商标、外包装标识以及滥用肥料名称等违法行为。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渠道,对肥料等重点农资投诉举报线索,建立投诉举报台账,认真进行研判。深挖细查链条性、隐蔽性问题,从严查处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
加强部门协作协调。配合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对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对应由其他部门立案处理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