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表彰了2019—2021年度868个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被授予“2019-202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近年来,在省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省药检院党委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建统领,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动检验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建立科学高效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大力营造浓厚的文明单位创建氛围,持续激发全体职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年来,省药检院党委以“七个着力”入手,持续焕发青海药检文明创建的勃勃生机。一是着力强化道德教育。积极开展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等评选,多次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大力宣传爱国主义、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持续提升职工道德素养。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活动,增进文化自信,焕发爱党爱国情怀。荣获“青海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二是着力践行雷锋精神。职工累计捐款9.4万余元,走访贫困户20人次,组织人员看望慰问福利院老人和聋哑儿童,积极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被省委宣传部命名为“青海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三是着力丰富创建载体。充分发挥院工会等组织功能,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明创建活动。参加并组织60余项文体活动,陶冶职工队伍情操。荣获“青海省三八红旗集体”。四是着力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立足自身定位、积极履行职责,高质高效完成“两品一械”抽样任务3262批次,检验任务10933批次,国家药监局多次通报表扬我院为“两品一械”抽检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开展各类课题研究25项,获得科技成果11项,出版专著6部,取得授权专利88件。荣获“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青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在保障全省人民用药安全的大局中充分彰显文明创建力量。五是着力提升公众科学素养。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药品安全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接待各界人士1500余人次,来院参观并学习交流。开展线上科普宣传,点击浏览量突破2万人次。连续2年获得科技部“全国科技活动周及重大示范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六是着力服务群众、服务产业。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投入资金34万余元,帮助解决帮扶村20余个“急难愁盼”问题。加大对全省药检技术人员培养力度,培训各级药品检验机构、生产企业、医疗机构技术人员1200余人次,接收进修学习人员60余人次。七是着力关心关爱职工。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慰问职工30余人次。定时安排人员照顾无子女退休职工梁砥,直至老人去世。
展望未来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青海省药检院全体职工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感召和指引下,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主责主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从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深化思想道德建设,创新创建活动载体,强化药检文化建设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和政治觉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营造全院职工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有效保障全省各族人民用药安全,努力书写新时代青海药检文明实践的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