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进口服装检验采信机构名录》,省质检院成功入围(采信机构代码:A142220035),采信商品范围为成人服装、婴幼儿及儿童服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规定,对海关实施采信的进出口商品,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委托采信机构进行检验,海关依法采信检验结果,作为合格评定的依据,免于实施抽样检测。 作为海关总署进口服装检验采信机构,省质检院将按照海关总署工作要求,秉持“专业、公正、高效、创新”质量方针,严把进口服装质量安全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供稿:省质检院 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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