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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 发布时间:2023-07-23
  •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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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4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全市范围内食品生产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力保障市民群众饮食安全。

  《通知》指出

  此次检查以熟肉制品、冷冻饮品、酒类、饮料(特别是“大桶水”)、方便食品(凉皮、凉面、凉粉等)、油炸类等即食易腐、短保质期食品及散装销售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小微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为重点单位,重点检查5个方面的内容。

  ——生产许可情况。是否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等违法行为。

  ——人员及环境卫生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进入生产加工场所是否按要求进行更衣、洗手消毒,厂区、车间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规范,防尘、防鼠、防蝇虫等设备设施是否满足安全需要并正常运行。

  ——原料及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是否验证合格、来源明确、标识清楚,添加剂的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原辅料贮存是否符合通风、温湿度等贮存条件要求,生产过程中是否按照产品配方进行投料,原料领用、投料等记录是否齐全,是否采购使用无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设立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措施及操作规程,是否无产品标准受托生产食品,受托生产是否按照规定留存样品并做好记录。相应采购、生产等记录、索证等是否完整、真实、有效。

  ——标签标识情况。产品名称是否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是否使用非规范名称命名食品,营养信息是否真实客观,标注产品执行标准是否与实物、工艺、许可类别等对应、有效。

  ——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相应制度是否合理、健全,是否按照管控制度有效落实且相应记录、资料收集完整、有效。是否按照产品执行标准及标签标注条件配置贮存场所环境温、湿度控制监视相应设施,需冷链运输的产品其运输车辆、设备等是否满足要求,相应管控制度是否合理、有效,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通知》要求

  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要结合辖区实际,督促指导食品生产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规范组织生产。要督促指导食品生产单位建立完善投诉管理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组织对高风险食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检,对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第一时间移送公安部门。

  (西安市场监管供稿)





原文链接:http://snamr.shaanxi.gov.cn/info/1827/259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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