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西州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不断规范执法办案机制,确保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规范有序开展。
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在局机关设立询问笔录室,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双结合方式,对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记录,尤其是对查封扣押等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均实行全程音像记录,且所有资料严格归档保存,实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依法行政。
实行执法决定审核制度。严格案件审核程序,确保案件质量,由法规科承担案件审核工作,确保各案件承办机构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办案过程符合法定程序,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规范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对涉及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等执法决定,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上半年,全州共办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16件,审核率100%,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监督检查和开展执法活动时,要求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执法活动中,必须按照规定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解释工作。制定了《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强制流程图》,做到了法定程序规范公开。对行政执法决定和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海西)“双平台”及时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随机抽查的检查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