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近日,宝鸡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管理,防范集中用餐风险,全面排查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总结提升等3个阶段,全面摸清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数量、经营性质、经营主体负责人、食品经营许可、就餐人数、加工地点、加工设施设备及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紧紧围绕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制度要求落实情况四个方面内容,重点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是否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是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是否依法依规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是否全面落实《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是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操作,是否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由第三方餐饮公司运营管理的公司是否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是否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合同,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是否开展“文明餐桌”和制止餐饮浪费常态化活动等问题。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对全市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提高食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改善食堂设施条件,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落地,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宝鸡市场监管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