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质检调研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计量检测

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 发布时间:2023-09-15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字号: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制定《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责任,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有效解决本部门起草决策方案重实体轻程序、处室单位间职责不明确、征求意见公众参与面不广、风险评估随意性较强、重大行政决策资料归档不及时等问题,推动省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规范化。

  

  《规定》共9章43条,坚持突出党的领导、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民主集中的基本原则,主要包含了五项主要内容,一是坚持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领导。对《规定》中涉及到的会议集体讨论形式,如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形成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审议均规定了采取党组会议审议的形式。二是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将制定规划、落实规划实施意见、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措施、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策与服务措施等均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三是明确责任分工。明确了办公室、各业务处室、法规、财务及机关纪委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较为规范的决策机制。四是坚持程序正当。细化了从决策建议起草到执行的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实现了决策建议启动、起草、意见征求、风险评估、执行和调整等的全过程规范。五是强化决策的闭环管理。特别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对重大行政决策形成和实施过程中的记录及材料进行整理,及时完整归档,并实行一策一档管理。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落实《规定》,坚持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积极规范行政决策权力行使,并将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和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社会公共管理服务依法治理水平。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C700B6EF-2D98-4443-B945-1B385931F9BB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质检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质检调研网 zj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