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在新疆伊犁召开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座谈会,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参加会议,我省及黑龙江、海南、四川、新疆等10个省(区)参会同志围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名称自主申报交流分享了工作经验。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省情实际,深入贯彻市场监管总局深化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持续提升名称登记便利化、规范化水平,为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持续提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水平。全省各级登记机关全面落实《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不断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实现企业名称“自主查、自主选、自主报”,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率达90%以上。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设立登记“一个环节、一表申请”,助力企业开办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网上办、掌上办、一窗办”,持续提升了我省企业开办便利度。二是全力服务产业“四地”建设。省市场监管局围绕服务产业“四地”建设,持续规范企业名称中行业表述,服务相关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在盐湖产业方面,总结提炼了盐化、盐湖资源、钾镁化工等行业表述;在清洁能源产业方面,规范使用光电、光伏、风电等行业表述;在生态旅游产业方面,旅游资源开发、生态旅游、旅游服务等行业表述颇受经营主体青睐;在绿色有机农畜产品方面,家庭农(牧)场、生态农(牧)业、农畜产品开发(加工)等特色行业表述使用普遍。三是积极支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省市场监管局坚持把企业名称登记作为服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在禁止使用极端宗教词汇、歧视性词汇等的前提下,大力支持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民族或地域特色字号、行业登记企业名称。“青藏+”、“高原+”、藏餐、炕锅、牦牛大(壮)骨汤等特色字号、行业广泛使用,助力少数民族群众创业致富;“中藏药+种植、开发、科技”、藏医院(诊所)产业链基本形成,有力地支持了我省藏医药事业传承发展。四是守正创新完善不适宜经营主体名称纠正程序。省市场监管局坚持守正创新,认真研究经营主体名称登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吸收其他行政行为具体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制定了《青海省不适宜市场主体名称纠正办法》,为有效规范我省不适宜市场主体名称的纠正行为、规范开展不适宜经营主体名称纠正工作奠定了基础、提供了统一规则。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有效落实新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我省经营主体名称登记管理水平,健全完善企业名称争议解决机制,力争我省经营主体名称登记工作“更上一层楼”,更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