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质检调研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伤害监测

果洛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 发布时间:2023-10-14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字号:

  

  

  

   今年以来,果洛州市场监管系统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现将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果洛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玛沁益诚大药房商业混淆案

   果洛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玛沁益诚大药房在其门头设置“德仁堂”字样,经查“德仁堂”商标为“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且在2006年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该药店未取得“德仁堂”商标授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之规定。

   果洛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果洛州久治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吉郎通讯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

   久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核实该店违规向未成年销售电子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果洛州久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三无电子烟、没收违法所得350元、罚款920元的行政处罚。

   三、果洛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玛沁锦峰茶餐厅未设置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果洛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对当事人未在场所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并责令限期整改,但在“回头看”工作中,发现当事人仍未整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果洛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果洛州玛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果洛州雪域大吉利众藏医药学校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果洛州玛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果洛州雪域大吉利众藏医药学校检查中发现其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果洛州玛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果洛州久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久治县阳光医院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案

   果洛州久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阳光医院不执行药品政府指导价,向患者多收取494.4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果洛州久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94.4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果洛州甘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盛源加油站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果洛州甘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移送处理通知单》(No:2022014),对盛源加油站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进行处置,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果洛州甘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86.04元、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七、果洛州班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青海省新绿洲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班玛益康药店销售劣药超范围销售针剂案

   果洛州班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存在销售劣药(过期药品)和超范围销售针剂违法行为,查得劣药货值200元,针剂货值119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果洛州班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过期药品、罚款37700元的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739D8FEF-7F61-4950-92F1-636097D3ECFF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质检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质检调研网 zj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