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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等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11-01
  •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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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者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湘市监消〔2023〕7号)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3月份确定为“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月,组织全省各地各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年主题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并结合年主题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和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宣传,助力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现就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设计制作“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公益广告片、系列宣传海报等,发掘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和无理由退货承诺先进典型,编印消费教育读本,借助报、网、端、广播开设消费维权专栏,通过电视、网站、APP、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矩阵以及地铁、公交、公交站牌、楼宇电梯小屏、商超广场电子显示屏、户外大屏、“一江两岸”灯光秀等载体,开展年主题宣传。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消保委(消委)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年主题,通过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及公交、楼宇电梯小屏、商超广场电子显示屏、户外大屏等载体宣传推广年主题公益广告片、系列宣传海报等,扩大年主题影响力。要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各消费者投诉站和消费维权服务站等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年主题宣传月。

  “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公益广告片、系列宣传海报电子版、放心消费主题LOGO、无理由退货标识将陆续下发。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消保委(消委)组织、各有关单位做好活动总结、发布情况和资料(包括网站链接、现场视频、图片等)收集整理工作,4月15日前报省消保委。

  联 系 人:许英   0731-85693296

  电子邮箱:hnsxbw315@126.com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印发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amr.hunan.gov.cn/amr/ztx/xfzqybhx/202310/t20231027_31721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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