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青海在行动(一)
坚持高位统筹、注重机制建设、务求工作实效,多措并举推进“两个责任”工作走深走实。
坚持高位统筹。先后召开动员会、推进会、专题会等,建立“月督促、季通报”工作机制,压实监管部门、包保干部工作责任。领导干部主动靠前,带头履行包保职责,全市上下快速响应,3500余名市、县、乡、村四级包保干部顺利完成3万多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包保任务,扛牢压实了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注重责任落实。督导工作组不定期抽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情况,全市3.2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企业主动排查风险隐患3000余条,生产经营主体管理体系不断得到完善,食品安全常态化自我防控机制不断得到加强。
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包保干部、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少数”的作用得到发挥,二、三季度全市包保督导完成率100%,包保督导落实任务4300多件,下发整改通知120余份,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走深走实正不断释放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