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千鹤电动自行车(天津)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2年2月21日制造的TDT38Z型号千鹤牌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8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短路保护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中标准要求,易导致电动自行车故障,无法起到保护作用引发火灾,存安全隐患。
千鹤电动自行车(天津)有限公司将通过免费为客户更换全新符合标准的零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千鹤电动自行车(天津)有限公司将自即日起在经销商实体店铺(天津市武清区千鹤电动车工厂店)张贴公告公示相关信息,消费者可通过客服热线022-26336320进一步了解具体信息。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scjg.tj.gov.cn)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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