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第四批)遴选进行了评审。评审组根据《申报机构必备要求及评价细则》,通过查阅申报机构的申报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申报机构进行了客观评价和打分。根据评审结果,下列单位在所申请承检的产品项目包中得分排名靠前,拟确定为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承检单位,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7月4日至7月10日
联系电话:024-81203773
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遴选结果公示名单
项目包号 | 产品名称 | 机构名称 |
1 | 可燃气体探测器 |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
2 | 防爆电气 | 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3 | 电动机 |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
4 | 化粪池构件 |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
5 | 砂轮 | 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6 |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除口罩外) |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
7 | 工业用布 |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
8 | 橡胶增塑剂 |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
9 | 工业盐 | 营口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
10 | 轴承 | 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