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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陕市监通告〔2023〕65号

  • 发布时间:2023-11-18
  •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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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市监通告〔2023〕65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1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3〕246号),现将涉及我省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咸阳市秦都区蹇锦宁花甲米线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极性组分。加工日期:2023年6月29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使用的不合格煎炸过程用油系使用时间较长,且反复加热导致。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9.03元,罚款3000元,罚没合计3049.03元。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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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namr.shaanxi.gov.cn/info/1312/268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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