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邑县蜀光玻璃厂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3年8月12日至13日、2023年9月24日至27日生产的(部分)晨亦13白酒瓶、川酒特曲酒瓶,规格型号分别为:500mL,涉及数量共计24646只。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晨亦13白酒瓶、川酒特曲酒瓶,由于内表面耐水性未达到HC3级,降低白酒瓶内表面抵抗水侵蚀的能力,导致内壁碱金属溶出量增加,轻则影响白酒品质,重则发生内壁玻璃脱片,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安全。
大邑县蜀光玻璃厂敬请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通过电话18081136910联系该公司负责人满国旭,进行退货,以消除安全隐患。用户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18081136910)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消费者也可登录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或拨打四川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心电话(028-86607569、65099182)了解相关信息和提交相关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