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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地产广告发布指引》简明问答

  • 发布时间:2024-02-24
  •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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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布指引制定的必要性是什么?

  按照"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出台发布指引促进房地产广告依法发布,可以满足4个需求。一是满足房地产企业为推销房地产项目,发布房地产广告的需求。二是满足消费者通过商业广告渠道获取房地产项目信息的需求。三是满足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通过房地产广告增加广告收入、代言收入的需求。四是满足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有效识别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加强场所或平台管理的需求。

  二、发布指引制定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一是合法行政原则。发布指引严格依据《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法律规定要求,按照法律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制定。二是程序正当原则。按照制定程序,征集政策需求,形成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充分吸收采纳反馈意见,经过上会讨论的制定流程,最终形成本发布指引,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合理行政原则。发布指引对涉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等主体平等对待,不偏私不歧视,未考虑不相关因素。

  三、发布指引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指引分为适用范围、发布要求、负面清单、不适用的情形4部分内容。适用范围明确了房地产广告的定义和发布指引的适用范围;发布要求明确了坚持正确导向、内容真实准确、明晰重要信息、明确主体责任4个方面内容;负面清单包含8类不得发布广告的房地产项目和不得含有将"商业用房"宣传为"商品住宅"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含有"房价年增长XX%以上"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内容,不得含有"XX分钟到达某地标建筑"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内容,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不得含有"买房能落户"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事项的承诺等10项禁止在房地产广告中出现的内容。不适用的情形明确了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展示的房源信息,及依法发布的房地产拍卖信息,新闻报道中涉及房地产的项目信息,相关房地产企业自我展示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等信息4种不适用本指引的情形。

  四、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展示的房地产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以非广告形式出现,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展示的房地产信息可分为区位信息、实物信息、交易条件信息等,具体包括房源的价格、户型、楼层、类型、建筑面积、产权年限、房源内部景象、开发商、所在楼盘及地区、配套设施、地理位置、周边情况等。

  房地产价格表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如何明晰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相关信息?

  明晰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相关信息应符合《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及银行贷款的相关规定要求,如果能够明确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的,应在广告中载明,如果涉及银行较多、贷款额度和年限适用不同条件,在广告中不便全部载明的,应在广告中明示查询方式和途径,不得误导消费者。

  

  


原文链接:https://scjgj.beijing.gov.cn/zwxx/zcjd/202402/t20240223_3568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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