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鼓励食品生产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倡议书》,引导和鼓励广大食品生产企业积极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提高标签的清晰度和规范性,有效解决预包装食品存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不清晰、不规范等问题。
不久前,针对消费者反映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字太小、颜色浅、藏得深”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推动食品企业积极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方便消费者清晰辨识。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等法律规章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内容。鼓励食品生产企业积极响应《公告》要求,在主要展示版面、明显准确位置,用标准大小、色差明显的文字,按照日期书写惯例、清晰持久要求,标注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同时倡议全省各食品生产企业积极行动起来,对标对表倡议内容,对企业目前在用食品标签逐项自查。对于自查中发现的在用食品标签涉及到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注问题,重新排版设计,在现有食品标签用尽后,尽快使用符合《公告》要求的食品标签,确保标签标识合法合规,清晰准确,方便查找,易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