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省医疗机构价格收费行为行政指导会议,通报了全省医疗机构收费检查情况,发布了《青海省医疗机构价格收费行为行政指导书》,省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公立医院代表作了交流发言,省内各医疗机构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在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广大医疗机构共同努力下,以提升民生福祉和减轻就医群众负担为出发点,结合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推进医疗机构收费监管工作,推动“源头治理、过程管理、事后监管、联合惩戒”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各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价费行为,查处一批医疗服务违规收费案件。截至2024年5月,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475人次,检查各类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等市场主体3183家,立案查处16起违规收费案件,没收违法所得887.53万元,罚款425.96万元。
会议强调,由于部分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对政策理解不到位、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加之受利益驱使等诸多原因,医疗机构违规收费问题仍然突出。医疗收费点多面广,收费政策每年都在动态调整,医疗机构要扭转固有思维模式,主动学习、吃透价格收费政策。准确把握“我认为的”和价费政策规定之间的区别。把握合乎情理与合法合规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经营、依规收费,保障医疗机构的内部治理与收费行为不触碰法律底线。
会议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坚持人民至上,切实做到以患者为中心,对照通报问题和行政指导书要求,结合医疗机构收费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做到不留死角,医疗机构必须强化“治未病”思维,为收费“健康”早“检查”、早“医治”,防止“小病”变“重疾”。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机制建设。医疗机构要强化问题意识,以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为切入点查找制度漏洞,研究查纠问题产生的机制原因和制度漏洞,采取针对性、系统性措施予以解决和完善,从机制层面规范收费行为。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推进医疗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实现对省、市(州)、县(区)所属医疗机构全覆盖,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贯彻落实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降低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提升人民群众就医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