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新日机电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3年9月26日制造的新日牌TDT5830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0辆;2022年7月30日、2023年3月10日制造的新日牌TDT5150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275辆;2023年3月4日制造的新日牌TDT5070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200辆;2022年9月25日制造的新日牌TDT5080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200辆,共计数量为685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值、短路保护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要求。车辆超长、超宽会挤占非机动车道和空间,易与其他非机动车以及行人发生擦碰。鞍座尺寸过长,便于载人载货等超载行为。车辆在充电或使用过程中发生短路等故障时,如果短路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会导致整车在充放电过程中无法切断回路中过大电流,从而损坏电路,甚至引发整车电路的起火、自燃等情况,存安全隐患。
天津新日机电有限公司将免费为用户维修或更换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天津新日机电有限公司将在经销商门店张贴召回公告,或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18911188950)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scjg.tj.gov.cn)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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