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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撤销营业执照告知公告 城中市监公告〔2024〕第06号

  • 发布时间:2024-09-07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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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29日,当事人张辉向本局提交关于请求撤销“青海张汪贸易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信息取得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经核查,2015年12月30日该公司在注册登记过程中冒用张辉身份信息,将其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公司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 本局拟撤销“青海张汪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事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45日内向本局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撤销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

  青海张汪贸易有限公司

  91630103MA7525893P

  630103070078274

  张辉

  

  

  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3DC8088E-59B3-457D-BEBA-7C043F50BD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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