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壹品阳光商贸有限公司等179家经营主体:
按照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工作计划,2024年4月至8月,我局印发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手提式灭火器、定配近视眼镜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第二批)的通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电子门锁等产品质量省级专项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依法组织开展了手提式灭火器、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等62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18号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已通过邮寄方式将本次监督抽查检验结论书面告知涉及的生产、销售等经营主体单位,由于部分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拒签、地址信息不详等无法送达,现将监督抽查检验结论公告送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相关生产经营主体联系我局领取结论告知书、检验报告等资料,逾期未联系领取的,视为送达。受送达人对本次监督抽查检验结论有异议的,自送达(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北二巷4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质量监督处
联系电话:028-86607579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
附件:附件:2024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检验结论告知送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