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做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执法工作,全面推动《天津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聚焦民生关切,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能优势,联合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等环节的执法检查,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执法力度和检查频次。
日前,执法总队根据前期在查办电动自行车租赁(专供外卖使用)有关案件的过程中发现的线索,深挖细查产业链上的生产、销售、上牌、改装等违法行为,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市交警总队,会同和平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辖区内某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车辆强制认证、产品与认证证书一致性、尺寸限值、非法改装和拆除限速器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执法总队将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租赁车行等经营主体的执法检查,同时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共同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畅通双向信息、线索交互渠道,进一步消除行业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推动我市电动自行车产业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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