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金箭电动车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10日期间制造的金箭牌TDT2988-1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55辆;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20日制造的金箭牌TDT2979-1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50辆;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25日期间制造的TDT2957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50辆,共计数量为455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整车质量、过流保护功能、蓄电池防纂改、脚踏骑行能力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中标准要求。整车质量过重会导致车辆运动惯性增大,影响操控和制动性能,刹车距离增加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在超载或上坡时,电机运转需要更大电流,电流过大会引起电机过载,若过流保护功能失效则会因电流过大引起元件起火,存安全隐患;若蓄电池与电池组盒未合理匹配,或预留扩展车载蓄电池的接口,则存在被改装的风险,电池电压、容量增加,超过原车设计数值,易引起线路发热过载;无脚踏骑行功能,骑行者无法使用脚踏骑行功能,增加车辆操作难度,存在安全隐患。
天津金箭电动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用户维修或更换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用户可登录天津金箭电动车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400-828-2658)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scjg.tj.gov.cn)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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