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金箭电动车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10月7日至2020年11月15日期间制造的金箭牌TDT2928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6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车速提示音、使用说明书、短路保护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中标准要求。车速提示音过高将会造成噪音,影响交通参与者听觉,车速提示音过低,很难起到警示作用;车辆出厂和销售时应附有符合标准的使用说明书;车辆在充电或使用过程中发生短路等故障时,如果短路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会导致整车在充放电过程中无法切断回路中过大电流,从而损坏电路,甚至引发整车电路的起火、自燃等情况,存安全隐患。
天津金箭电动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用户维修或更换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用户可登录天津金箭电动车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400-828-2658)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scjg.tj.gov.cn)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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