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24年3季度,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三季度),共抽查41家生产、销售者生产销售的61批次产品。经检测,1家销售者销售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64%。不合格产品已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结果处理。
附件:2024年吉林省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三季度)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