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函〔2024〕652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全省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
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质量技术评审中心,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行为,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的通知》(陕市监发〔2024〕501号)要求,省局决定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报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报告评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落实机构主体责任,规范机构检验检测行为,促进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持续改进,有效提升检验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机构整体检验检测能力。
二、报告抽取
本次检验检测报告评审工作由省局认证监管处统一组织,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协助,各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报告抽取,报告抽取工作结束后,各市区局通过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