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海省药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药品监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和干部队伍建设,把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制定印发2024年度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民族团结等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并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线上学习、“懂药监、爱药监、兴药监”宣讲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印发相关制度规定,制定督查工作规划,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讲座、“学党纪、明规矩、强党性”专题研讨等活动形式,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内容,以学促干正导向,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持续为全省药品监管高质量发展培养储备一批党性强、业务精、作风好的优秀干部。
坚持底线思维,筑牢安全防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以“大安全”与“大监管”的治理理念,突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全面落实疫苗监管事权,严格规范疫苗流通秩序,严格落实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依法依规管严管实。加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加强对辖区内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的抽检,加大对高风险重点产品的抽检力度。严厉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行为,对于药品违法案件,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通过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确保药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深化改革创新,助推产业发展。制定《关于提升药品监管效能促进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4个方面提出19项具体助推产业发展的措施。围绕省委省政府加快推动医疗器械装备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发挥审评审批、检验检测、不良事件监测、生产企业“四方联动”作用,强化前置服务和风险研判,推动审评审批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省局启动“青海名方”遴选工作,助推向新药转换进程;颁布五省(区)藏区首部藏药“佐太”及其原辅料地方标准,实现对传统“珍宝类”藏药材炮制标准的统一和规范;试点推进中藏药“一品一档”精细化管理,促进中藏药产业的标准化、信息化和高质量发展;出台《青海省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技术指南》,助力省内2家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企业通过现场检查验收,实现了我省药品现代物流业“零”的突破。省药检院起草完成的喜马拉雅紫茉莉和珠芽蓼2个药品标准,获得国家药品标准颁布件;主持起草的6个部颁标准通过五省区藏药专家委员会审核,并出版《青药十八味》专著,为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石。
着力夯实基础,提升监管能力。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药品智慧监管平台,通过整合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数据,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加强对药品监管数据的分析和利用,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实现对药品全生命周期的实时监控和风险预警。持续拓展检验资质,新增医疗器械34个标准(项)1149个参数的国家CMA检验资质;新增药品、化妆品、药包材17个项目143个参数的省级CMA检验资质,为案件查办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制定《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管理办法》《青海省非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现场检查工作,加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管理,保证检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推进药品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升现场检查能力和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不断深化药品监管改革,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药品监管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