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4年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地方的通知》(国知办函规字〔2023〕1064号)文件精神,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11个部门于2024年8月22日联合印发《湖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湘市监知〔2024〕46号)。按照《办法》要求,为有序开展全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强化登记管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上线“湖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以下简称“登记平台”),开展数据知识产权本地存证、登记申请、登记审核、登记公示、发证公告、查询核验等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现将登记平台上线开展登记业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管理部门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 二、登记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沙代办中心 三、登记地址 登记申请人可登录湖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http://111.23.53.35/ )进行业务办理。 四、登记主体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处理数据的主体,包括进行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均可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 申请人可自行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受委托办理登记事宜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合作处理数据的,应当共同提出登记申请。接受他人委托处理数据的,可以根据协议由委托方或双方共同提出登记申请。 五、登记对象 依法获取并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形成的,具有智力成果属性和商业价值的,可以电子或其他手段读取、识别或访问的数据集合。 六、登记流程 登记申请人首次访问平台需进行注册、登录、完成实名认证。注册通过后,在“登记服务”页面按照提示完成全部登记申请信息的填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承诺书,点击提交按钮以完成登记申请操作。 登记事项包括的主要内容有:数据名称、申请人信息、数据来源、所属行业、应用场景、结构规模、更新频次、处理规则、公证存证情况、样例数据、登记历史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七、联系方式 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731-85693321 登记机构:业务办理电话:0731-88808592 技术支持电话:0731-88531441 特此通告。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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