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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特种设备供暖锅炉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11-09
  •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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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特种设备供暖锅炉

  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各有关检验机构:

      冬季供暖期临近,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供暖锅炉(以下简称供暖锅炉)安全管理,保障我市冬季供暖安全,按照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现就做好特种设备供暖锅炉安全监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督促辖区内供暖锅炉使用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细化锅炉风险管控清单,结合锅炉定期巡回制度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升供暖锅炉安全管理水平。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使用单位要及时纳入隐患台账并按照“五落实”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二、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要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锅炉安全技术规程》及其1号修改单等技术规范要求,对供暖锅炉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要加强对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在开展安全与节能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技术档案、作业人员持证和培训、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检验(校验)、水质化验记录和定期水质化验报告、锅炉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锅炉运行参数等项目检查的基础上,针对近年来整治情况,要重点加强检查锅炉运行记录、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安全阀定期排放试验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各区局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是要检查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开展情况。按照《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的规定,对未开展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和测试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督促供暖锅炉使用单位进行闭环整改。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广泛开展锅炉绿色低碳发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使用单位绿色低碳发展责任意识。

  三是要加强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抽考力度。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监督抽查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利用“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组织开展抽考,督促安全总监、安全员提升专业能力水平。

  三、充分发挥检验机构技术把关作用

      各特种设备供暖锅炉检验机构要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规定开展定期检验工作,严格按照时限、程序出具检验报告,及时向属地监察机构报告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切实发挥法定检验的技术把关作用。

  四、做好总结报送工作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往年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督促使用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我市特种设备供暖锅炉安全管理水平。

  请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于2024年12月20日、2025年4月1日,分别将阶段工作小结和整体工作总结以及《2024-2025供暖锅炉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通过内网OA短消息报至“特监处材料报送”账号。

   

  附件:2024-2025供暖锅炉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2024年10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xwdt/gztz/202411/t20241106_6773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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