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益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检查,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大通湖区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用电价格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经营单位是否实行价费分离,是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是否在充电设施显著位置标明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价格信息。行动共检查居民小区充电经营单位6家,督促经营单位尽快落实“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的“价费分离”(“价”即服务价格、“费”即电费)要求。 资阳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两电”检查行动中,发现辖区内刘某、石某、毛某等13户电动车商家销售的车用仪表、车用警示灯等相关配件未标明生产日期或失效日期,私自改装或加装电动车后备箱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行政罚款。今年以来,资阳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全链条整治行动,依法严查市场上在售电动车及配件的进货来源、质量状况、认证标识、广告宣传等内容,加强对电动车产品的质量抽检。目前,已抽检电动自行车2批次、电动车蓄电池2批次,查处电动车不合格案件1起。(供稿:益阳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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