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质检调研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纪通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电梯维保记录无纸化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11-09
  •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字号: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

  为促进电梯维保单位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电梯维保工作的有效性、及时性和真实性,提高电梯安全运行质量,结合我省前期电梯维保记录无纸化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法步骤

  (一)系统选择。电梯维保单位是否使用统一的维保记录无纸化系统由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确定;不使用统一维保记录无纸化系统的市(州),电梯维保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选择使用自建或第三方维保记录无纸化系统。使用第三方维保记录无纸化系统的,应与服务提供商签订保密协议,并明确其不得利用企业数据发布涉及电梯安全状况等有关信息。

  (二)程序步骤。使用自建或第三方维保记录无纸化系统的维保单位,应按照四川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维保接口规范(获取方式见附件)与“四川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对接,并在现场维保工作完成后24小时内将维保记录传输至“四川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完成对接后,纸质维保记录与电子维保记录并行不少于2个维保周期(以该台电梯向“四川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传输的第一条符合要求的正式记录起算),此后该电梯可不再使用纸质维保记录。

  (三)数据规范。电梯维保记录无纸化系统中的维保记录格式、内容和要求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梯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型号(规格)等重要信息必须与产品数据表(产品铭牌)保持一致,不得使用简称,数据在保存过程中不得有任何程度和形式的更改。因涉密等特殊场所无法实施维保记录无纸化的电梯,经电梯所在地市(州)市场监管局同意后,可继续使用纸质维保记录,并形成台账定期录入。因系统运行故障造成维护保养数据上传延误,维保单位可向电梯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后,报市(州)市场监管局汇总,再报省局统一进行数据修正。

  二、工作职责

  (一)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辖区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加大无纸化维护保养应用力度,加大对未施行维保记录无纸化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查;从2024年12月起,在检查、执法工作中,对符合可停止使用纸质维护保养记录的电梯,不得再要求提供纸质维保记录,可通过“特安e”微信小程序调取、查阅电子维保记录作为受检材料。

  (二)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工作中,对符合可停止使用纸质维护保养记录的电梯不再要求提供纸质维护保养记录,电子维护保养记录可作为检验、检测的受检材料。

  (三)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按照维护保养无纸化要求、流程做好维护保养无纸化工作,培训员工熟练应用电梯维保记录无纸化系统,加强与使用管理单位沟通,强化内部管理,监督维护保养人员认真落实维护保养工作要求。

  (四)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监督维护保养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合同约定,按时保质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并及时签名确认。履行电梯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自行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稳妥推进。要做好统筹协调,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做好平稳过渡,防止维护保养走过场,积极稳妥推进电梯维保记录无纸化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宣贯力度,广泛深入宣传电梯维保记录无纸化工作对提升维护保养单位管理能力和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重要意义,引导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推进提升电梯安全质量。

  (三)及时总结经验。要及时总结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

  联系电话:028-60607222,028-60607555

  

  附件:四川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维保接口规范获取方式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92/2024/11/7/6825a567a0f54ee783d36ddbbace363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质检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质检调研网 zj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