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
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
为推动落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促进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国市监质监规〔2024〕6号)要求,现就深入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产品范围。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通知》(桂市监办函〔2024〕285号)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追溯产品范围,2024年底前,对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冷轧带肋钢筋等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重点工业产品(见附件1)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到2025年底,对所有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到2027年底,对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以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二、构建追溯机制。以统一的追溯码为载体,构建生产单位“源头赋码”,各销售单位、消费者“识码用码”的“一码贯通”机制。通过“码”上归集生产销售单位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明、影响产品质量的流向等质量安全关键信息,实现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市场监管总局将结合产业实际、市场需求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因素,制定发布质量安全追溯重点工业产品清单,各市市场监管局要认真按要求组织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三、建设追溯平台。市场监管总局将建设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以下简称总局平台),动态实时归集、追溯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为社会公众、生产销售单位、行业组织、监管部门提供查询检索和数字化监管服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建设了广西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平台(以下简称广西平台),实现了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功能,并已上线运行。生产销售单位可注册登录广西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116.252.25.13:90/,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四、明确追溯方式。通过商品条码、物联网标识编码(Ecode)、数字身份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编码,或者其他能够提供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的任一种已有追溯码,以及具有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的已有追溯系统,与总局平台对接并实时获取相关质量安全关键信息。生产销售单位可自主选择任一种能实现质量安全追溯并与总局平台实现对接的追溯方式,广西平台属于商品条码。
五、统一技术要求。不同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方式应统一数据要求(见附件3),明确追溯数据内容、赋码途径、公开权限等。有自建追溯平台且已实现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追溯的生产销售单位,待总局平台上线运行后,可与总局平台进行对接。尚未实现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生产销售单位,可免费选用广西平台或者附件4中任一种追溯技术,广西平台和以上追溯技术系统自行与总局平台进行对接。对可以不使用信息化追溯的定制产品,生产方和使用方应通过记录台账或签订合同等方式实现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有关记录或台账至少保留3年。
六、生产销售单位追溯要求。生产单位应如实填报生产单位基本信息、产品信息、流向信息等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销售单位通过扫码查询等方式查验重点工业产品信息,并按追溯通用数据要求将重点工业产品进货和销售信息归集至追溯平台。
七、推动相关方积极参与。在制修订重点工业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时,将质量安全追溯要求纳入其中。鼓励制定专门的质量安全追溯标准。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可将实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作为评价行业内企业质量信用、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因素。鼓励生产销售单位、用户单位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作为招标采购、供应商遴选的重要参考。
八、保障追溯数据安全。参加追溯的相关方负责做好追溯平台和追溯数据的安全防护,确保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安全,做到可查证和不可篡改。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相关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现对追溯平台安全防护技术保障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各市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组织辖区内生产销售单位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条线持续加强认证活动、认证结果有效性监管,负责指导认证机构督促生产单位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认证要求组织生产和销售、做好产品追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条线负责对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强制性国家标准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的指导督促。
2.广西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平台操作手册(企业用户).docx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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