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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 发布时间:2024-11-16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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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省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要求,以“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水平提升年”为主线,强化肉类产品监管,完善企业主体责任,打击“两超一非”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巩固拓展民生领域整治成果,保证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全省肉类产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监管,护航“舌尖上的安全”。为进一步加强肉类产品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确保市民买到放心肉、吃上放心肉,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三部门下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严格肉类产品销售环节相关监管。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检查人员23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 68家,加工小作坊 120家。发现隐患问题 16条,发布食品消费提示 10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16次;开展肉制品监督抽检 728批次,不合格 4批次,不合格率 0.55%;开展食用农产品中畜禽肉及副产品监督抽检 2069批次,不合格 5批次,不合格率0.24%,罚没金额10172元,下架封存召回6.1公斤,警告1家,立案27起。公安部门立案 4起,农业农村部门行政立案 13起,捣毁私屠滥宰窝点 8处,涉案物品 15.48吨。

  优化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规定,制定印发《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细化了任务清单、风险清单、责任清单,开展食品添加剂“双减”整治行动。落实贮存销售服务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贮存过程管理,贮存服务提供者要如实记录委托方相关信息,贮存肉类冻品应当查验并留存有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贮存进口肉类产品,应当查验并留存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第三方冷库从事肉类产品贮存业务的,督促按规定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进一步加强日管控、周排查和月调度,严守食源安全底线。截至目前,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全部实行原料供应商审核,均开展了企业自查,并上报了风险报告,企业自检自控率达到 100%;全省肉制品企业加工小作坊,规范建档率达100%。共检出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项目77批次,涉及本省 14家食品生产企业,均已处置整改到位。

  下一步,针对肉类食品案件进行“回头看”督查指导,突出监管重点、消除食品生产安全隐患,提高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同时,召开全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服务指导会,“点对点、面对面”规范提醒经营行为,杜绝肉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筑牢食安源头底线。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8F291A04-85CE-4312-958C-A979CE40BB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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