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小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3年4月21日及2023年5月19日制造的小刀牌TDT2211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80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要求。如果蓄电池与电池组盒未合理匹配,或预留扩展车载蓄电池的接口,则存在被改装风险,电池电压、容量增加,超过原车设计数值,引起线路发热过载,引发起火爆炸等严重安全隐患。
建议消费者停止使用该型号产品,并尽快联系天津市小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用户免费维修或更换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天津市小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在官网发布召回信息,或用户可通过客服热线022-2240-1000进一步了解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scjg.tj.gov.cn)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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