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厦门市同安特泉酒业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本次检查依据《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共检查63项,其中重点项25项,一般项38项,发现不符合项15项,其中,重点项4项,项目序号分别是3.2,4.2,9.1,11.5;一般项11项,项目序号分别是2.1,2.3,2.5,2.6,2.7,2.8,2.10,3.3,4.8,7.1,7.3。
针对此次发现的问题,我局已督促属地监管部门跟踪落实整改,依法依规核实处置,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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