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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指南

  • 发布时间:2024-11-19
  •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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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营业执照为存续状态的个体工商户(不含吊销、注销、撤销、歇业状态);

  2.经营满两年及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

  3.两年内没有被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专有标准

  1.“知名”类个体工商户,指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为群众熟知且深受群众喜爱的知名个体经营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拥有辨识度、显著性、标志性的经营字号,如拥有自主商标、专利权等;(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其产品曾获县级及以上荣誉;(3)被评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4)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

  2.“特色”类个体工商户,主要指从事属于或与区域特色行业、重点产业范围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事特定行业、具有特殊价值、存在特别贡献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人,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关;(2)经营本地具有代表性的旅游接待、传统手工艺、土特产品和特色餐饮服务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3)从事本地重点发展行业、特色产业,且具有一定行业引领作用的;(4)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如获评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为金宿、银宿,共享农庄等级为金椰、银椰等。

  3.“优质”类个体工商户,指以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在所从事的行业领域内具有较高认可度,社会贡献高的优质个体工商户。具体界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的;2)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一定年限,稳定吸纳就业的;3)实施标准、参与标准制定,推动行业质量提升的;(4)属于成立时间悠久、诚信经营、产品服务独有特色、在周边有口皆碑的个体工商户;(5)个体工商户从事与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传统技艺、少数民族文化、农村生产生活遗产等传统文化产业相关的。

  4.“新兴”类个体工商户,指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加快数字化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具体界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从事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等新兴经济相关产业链的生产经营活动;(2)依托主要网络电商平台从事线上经营、直播带货、远程服务等,且口碑评价较好的;(3)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或对助力乡村振兴、文化传承、扶贫助贫、知识科普等作出积极贡献的;(4)经营者从事“四新”经济形态,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用于高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登录海南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网址:https://e-register.amr.hainan.gov.cn:8091/ibcp/web/portal.html#/home/base)在线申报。

  四、平台申报指引

  (一)用户注册

  打开海南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https://e-register.amr.hainan.gov.cn:8091/ibcp/web/portal.html#/home/base)点击“立即注册”。如有电子营业执照,也可扫描页面上的二维码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无须注册。

  

  进入注册页面,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自动校验带出经营者名称和个体工商户名称。在填写相关信息时,带“*”号的都为必填项。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注册成功。

  

  (二)填报申报信息

  输入个体工商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密码,点击登录。

  

  登录成功之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我要申报”。

  

  请仔细阅读《填报须知》和《承诺声明》,阅读完毕后点击“以上内容,我同意”。

  

  经营信息确认:系统自动带出该个体工商户的基础信息,请确认无误后进行申报申请。

  

  以下带“*”号的都为必填项,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下分类:知名、特色、优质、新兴(单选),选择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特色申报填写:以下带“*”号的都为必填项,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帮扶信息填写:以下带“*”号的都为必填项,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三)申报进度查看

  提交成功之后,可点击“我的申报”,查看、修改、撤回相关申报。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4007965656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yw/gzdt/202411/t20241118_3769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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