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通告〔2024〕65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30期)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9大类食品370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调味品4大类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长安区客润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蓝田县三和稠酒厂生产的原汁黄桂稠酒粕,1批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陕西合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琥珀核桃仁(去皮),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陕西合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延安市宝塔区万顺土特产经销店销售的标称张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郭家峁牌年糕(糕点),1批次柠檬黄、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富平县金福门超市销售的标称富平县哲然食品加工坊生产的香辣烤馍(糕点),1批次菌落总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延长县七里村镇荣欣家园生活超市新洲汇城店销售的标称陕西三原四季溢香调味有限公司生产的西阳香和图形牌油泼辣子,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六、渭南惠亿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炒粒粒红花生,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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