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标准归口单位、行业领域专家和标准化专家提出的废止意见,拟对《温、光敏型“两系”杂交小麦种子生产田间检验规程》等385项地方标准(见附件)予以废止,公示期截止到2024年12月6日。
附件:《温、光敏型“两系”杂交小麦种子生产田间检验规程》等385项地方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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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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