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让监管跑在风险前,让服务跑在监管前,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践行“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全面抓好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做好事前“把脉式”服务。一是召开全市特殊食品连锁销售企业总部、特殊食品批发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约谈会,15家相关企业参加约谈,集中签订《特殊食品经营承诺书》,通过企业总部对其门店的集中管理,将风险防控落实在具体经营过程中,同时减少对经营主体的打扰。二是针对基层监管人员和市场经营主体对特殊食品及食盐相关要求把握不准的现状,编制印发《巴彦淖尔市特殊食品规范经营指引(试行)》,主动与市工信局对接,联合编制印发《巴彦淖尔市食盐规范经营指引(试行)》,指导基层监管人员在特殊食品及食盐监管中规范执法、相关市场主体诚信规范经营。三是开展全市特殊食品安全监管暨主体责任落实巡回培训,并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线上答题考试,加深参训人员对培训内容的理解。四是配合自治区对停产中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了解批件持有情况、历史生产情况、当前生产条件、复产风险等问题,对停产企业严格履行停产报告制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五是要求各旗县区局监管人员以特殊食品抽考小程序为载体,对经营主体开展特殊食品抽查考核。截至目前,考核覆盖率达87.60%,考核通过率97.35%。六是制作“春节保健食品消费提示”科普视频,利用市局微信公众号、外网平台发布宣传,指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
做好事中“靶向式”执法。一是先后下达5次特殊食品及食盐双随机检查任务,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和“两专一单、虚假宣传”专项检查,形成专项检查与双随机检查相互结合、互为补充的检查形式,确保对辖区特殊食品经营主体检查全覆盖。二是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特殊食品规范经营2年提升行动,计划在全市打造一批特殊食品规范经营店,持续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打造特殊食品规范经营店102家。三是预防线上经营特殊食品的风险隐患,建立全市特殊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台账、网络销售特殊食品经营主体监管台账,目前全市共有网络销售特殊食品经营主体179家。四是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对经营主体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讲解,要求经营主体增强安全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748人次,检查特殊食品及食盐经营单位3400家次。
做好事后“康复式”回访。监管人员在执法中落实“柔性执法”“首违不罚”要求,对于检查中首次发现的未严格落实专区专柜销售制度、索证索票不规范、未设置保健食品警示用语标志、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等45个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2份,对发现问题的经营主体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查看整改情况的同时对经营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应该规避的风险提出意见建议,更好地规范特殊食品主体经营行为,推动经营主体诚信经营,从外在要求变成内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