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信用修复工作规范化、协同化,解决市场主体“信用修复难”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帮助和鼓励违法失信主体重塑信用,积极开展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帮助企业减轻因失信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激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一是加强宣传解读,增强市场主体遵纪守法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自媒体等加强宣传解读,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信用修复、年报公示、信用管理等工作的认知。发动群众参与,发挥网络餐饮平台引领带动作用,组织外卖配送员当好政策“信用合规义务宣传员”。通过外卖骑手在取餐等待及送餐至消费者的同时向商家发放提示卡片的形式,宣传信用合规责任,提升市场主体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引导其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二是推行主动告知机制。推行“两书同送”机制,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发放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行政相对人该行政处罚信息即将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和修复流程等内容,引导和鼓励当事人及时纠正自身失信行为,帮助失信企业依法合规及时修复信用,降低消极影响。同时设立信用修复咨询专线,主动开展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指导,延伸信用修复服务链。
三是提升信用修复效能。提升信用修复“全程网办”办结率,强力推进信用修复程序化、便利化。同时探索建立“承诺容缺”“承诺免查”“即申即办”等信用修复模式,由传统的“材料齐全后再受理”转变为“边受理边完善材料”,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材料欠缺的,由企业承诺按时后补其他材料后,即可先行予以信用修复。
四是创建信用修复“联动”机制。为解决企业在信用修复过程中遇到的“多头办理、重复申请”等问题,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的实施方案》,从流程、协同、告知等方面持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切实做到同步修复,解决“多头修复”“重复修复”等问题,实现修复申请材料线上获取、修复流程线上办理、修复结果线上反馈和动态共享。
五是打造“信用帮办驿站”,助推惠民便企新征程。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主动靠前,着力打通优质服务“最后一公里”,与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共建“信用帮办驿站”,进一步深化政银合作,发挥政府的组织管理优势和金融机构物理网点、资源优势,积极搭建“政务+金融”服务场景,驿站设立在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各级网点,通过经营主体年报、信用修复、融资等领域的帮办服务,以信用赋能的方式助力呼和浩特市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2024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66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69597户,助力企业重塑信用、重返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