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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打好“组合拳” 推动民营经营主体量质齐升

  • 发布时间:2025-08-08
  •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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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打好“组合拳” 推动民营经营主体量质齐升

  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服务供给的重要职责,也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围绕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平竞争等核心任务,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和务实行动,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目标,全面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在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纵深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现经营主体“全程网办”率超90%,企业设立登记时间接近全国领先水平,为民营经济“轻装上阵”提供了坚实保障。

  认真开展“厅局长坐诊接诉”,听取并解决126家企业诉求153项,满意率100%。扎实开展、持续开展“进企业、送政策”行动,累计走访经营主体23.7万户次。加大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力度,加强政策精准供给和梯次帮扶培育,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开展贷款贴息,不断增强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能力。

  持续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涉企高频服务领域的应用,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和“扫码入企”要求,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以“有为监管”托举“有效市场”。同时,强化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大力整治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妨碍市场有效运行的突出问题。

  推进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和抽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民生计量等涉及广大群众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强化消费维权,完善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制度,提高监管执法的靶向性和前瞻性。

  截至6月底,全省民营经营主体达668.52万户,已成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明确监管职责边界、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权益保障,有效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进一步优化经营主体帮扶举措、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努力当好企业发展的“服务员”、市场秩序的“守护者”,切实把“法治红利”转化为“发展动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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